本案宣告无罪的重点是行为人受曹伟民指使代表广东中铁公司与西宁五矿公司签定合同的现实存在,但现有依据不能证明其为广东中铁公司利益,在明知广东中铁公司无实行才能状况下,施行了选用已运用的提单骗得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产的行为。
1998年1月20日,广东中铁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铁公司)注册建立,法定代表人曹伟民(已判刑)。
2014年4月21日经香港中商世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商世界公司)居间介绍,香港中商世界公司、广东中铁公司、西宁五金矿藏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五矿公司)三方签定居间协议,约好广东中铁公司因开展事务,需求资金协作,托付香港中商世界公司供给融资居间服务。西宁五矿公司因自有开证(信用证)额度搁置,托付香港中商世界公司供给专案融资居间服务。香港中商世界公司依据广东中铁公司、西宁五矿公司的托付结合两边各自实践的需求,为两边融资协作供给居间服务。
2014年7月29日,在没有实在货品买卖的景象下,曹伟民指使上诉人丁某以广东中铁公司名义与西宁五矿公司签定署理进口协议,约好由西宁五矿公司署理广东中铁公司进口煤炭50170吨,西宁五矿公司向银行请求开具以香港三汇世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三汇公司,该公司由曹伟民实践操控)为获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协议签定后曹伟民将别人已运用过的提单供给给西宁五矿公司,预付48.3889万美元开证保证金,并许诺给予每吨人民币5元的署理费。西宁五矿公司依据广东中铁公司供给的出售方信息与香港三汇公司签定购销协议,并承受广东中铁公司信用证项下提单一正一副的要求。2014年8月5日,西宁五矿公司向我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请求开具了获益人为香港三汇公司的信用证。同日,香港三汇公司经过其开户行星展银行(我国)有限公司广州支即将信用证项下资金贴现,用于归还广东中铁公司欠广州市广银石油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银石化公司)的债款。2014年11月6日,该信用证到期,因广东中铁公司未向我国银行青海省分行付款赎单,我国银行青海省分行从西宁五矿公司账户扣划322.5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75.66万元)。2014年11月7日至21日,广东中铁公司向西宁五矿公司还款176万元,到到案发尚欠1499.66万元未归还。2016年5月27日,广东中铁公司又向西宁五矿公司还款150万元。
经查,广东中铁公司与广东中铁立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铁立异公司)均系曹伟民建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起诉书指控案发前丁某为广东中铁公司副总经理。广东中铁立异公司人事任职文件证明,2013年7月29日,丁某被广东中铁立异公司任命为该公司世界融资部部长,担任探究开发境外融资形式,工刁难集团首席财政官报告。2014年4月21日,经香港中商世界公司居间介绍,香港中商世界公司、广东中铁公司、西宁五矿公司三方签定居间协议。2014年7月29日,在没有实在货品买卖的景象下,曹伟民指使丁某以广东中铁公司名义与西宁五矿公司签定署理进口协议。现无依据证明丁某系广东中铁公司副总经理或案发时系广东中铁公司工作人员,不符合广东中铁公司单位违法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确定条件。
经查,丁某受曹伟民指使授权代表广东中铁公司与香港中商世界公司、西宁五矿公司签定三方居间协议后,丁某代表广东中铁公司与西宁五矿公司签定了署理进口协议,即广东中铁公司运用西宁五矿公司自有开具信用证额度进行融资,表面上是借用银行资金,本质是借用西宁五矿公司的资金,无依据证明丁某在签署协议时发明虚伪条件代表广东中铁公司与西宁五矿公司签署协议。2013年7月,丁某上任于广东中铁立异公司世界融资部,无依据证明丁某在签署协议时明知广东中铁公司无履约才能。曹伟民供称提单是其从广银石化公司借出,由公司财政部门与丁某提交给银行。丁某供称提单是由曹伟民组织公司财政部门经过香港星展银行邮寄给西宁五矿公司,其只签定了合同未经手提单。本案现有依据中除曹伟民供述外,无依据证明涉案提单系丁某提交给银行,亦无依据证明丁某明知提单项下的货品已被提走。曹伟民与丁某的供述构成1对1的孤证。被害人薛某的陈说、证人张某的证言、曹伟民的供述、丁某的供述在对丁某是否明知提单系虚伪的证明上亦无法彼此印证,不能构成完好的依据链,故现有依据无法确定丁某在签署协议时虚拟提单项下有货品的现实或隐秘了提单已运用过的本相。丁某受单位指使签定融资协议,系其履职行为。本案涉案金钱均依照曹伟民指示转款并被曹伟民操控的广东中铁公司归还对外债款,无依据证明丁某运用该金钱或从中获取了利益,亦无依据证明丁某为广东中铁公司利益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签定虚伪合同,具有骗得别人资产的片面成心。广东中铁公司未能如期还款赎单系因在资金链断裂的状况下,施行以签定合同为名骗得别人资产行为,而非因丁某行为形成。综上,丁某在片面上无非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意图。
3.关于丁某依照中铁公司法定代表人曹伟民组织与授权代表中铁公司与西宁五矿公司签定合同的行为性质确定
经查,居间协议、署理进口协议、信用证及相关附随单据等书证,证人张某等人的证言,被害人薛某的陈说,罪犯曹伟民的供述,丁某的供述等依据彼此印证证明,2014年4月21日,经香港中商世界公司居间介绍,香港中商世界公司、广东中铁公司、西宁五矿公司三方签定居间协议,约好广东中铁公司因需求资金,托付香港中商世界公司供给融资居间服务。西宁五矿公司因自有开证(信用证)额度搁置,托付香港中商世界公司供给专案融资居间服务。香港中商世界公司依据广东中铁公司、西宁五矿公司的托付结合两边各自实践的需求,为两边的融资协作供给居间服务。2014年5月4日,广东中铁公司与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签定署理进口煤炭协议,该买卖由广银石化公司代开即期信用证付出,并由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实践提货。2014年7月29日,广东中铁公司与西宁五矿公司签定署理进口协议,并向西宁五矿公司供给曹伟民从广银石化公司借出的已由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提货的提单。同日,西宁五矿公司与香港三汇公司签定购买煤炭50170吨的合同,并向我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请求开具获益人为香港三汇公司的信用证。香港三汇公司账户明细等书证证明,香港三汇公司将西宁五矿公司为其开具的信用证项下的金钱资金贴现,由广东中铁公司归还其欠广银石化公司的债款。广东中铁公司与西宁五矿公司又签定告贷协议,约好西宁五矿公司借给广东中铁公司580万元,用于广东中铁公司处理相关借款担保事务。2015年3月5日、3月10日,广东中铁公司在其账户已无金钱贴现的状况下,向西宁五矿公司开具两张支票,分别为1540余万元、580万元。广东中铁公司在无实在货品买卖的状况下,持别人已运用过的提单与西宁五矿公司签定署理进口协议,并让西宁五矿公司开具获益人为香港三汇公司的信用证,香港三汇公司将信用证项下资金贴现,曹伟民即用该款归还广东中铁公司债款。广东中铁公司施行的上述行为中,无依据证明丁某作为广东中铁立异公司员工明知广东中铁公司的负债状况及广东中铁公司已无还款才能。丁某在广东中铁公司施行合同诈骗的行为中,施行的受曹伟民托付代表广东中铁公司与西宁五矿公司签定合同的行为,并无依据证明丁某施行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则的合同诈骗的五种行为之一。丁某作为广东中铁立异公司员工,其所施行的上述行为均系受曹伟民指使所从事的职务行为。综上,丁某受曹伟民指使代表广东中铁公司与西宁五矿公司签定合同的现实存在,但现有依据不能证明其为广东中铁公司利益,在明知广东中铁公司无实行才能状况下,施行了选用已运用的提单骗得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产的行为。
综上,本院认为,原判确定丁某明知提单是运用过的,而运用虚伪提单骗得别人资金的现实与本院经二审审理查明的现实不符,属确定现实不清,依据不足。丁某及其辩解人关于丁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应宣告无罪的上诉理由和辩解定见建立,予以采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主张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出庭定见不能建立,不予采用。鉴于原判确定现实不清,依据不足,科罪有误,量刑不妥,适用法律过错,本院予以纠正。
一、吊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青01刑初8号刑事判决对上诉人丁某的科罪量刑;
咱们致力于搜集最全面的无罪辩解成功事例,以及正在进行中的无罪辩解案子信息,致力于打造国内最详尽、最及时的无罪案子信息渠道。
- 上一篇: 胜诉案例-追回190万欠款及利息
- 下一篇: 杭州诗杭获得高性能陶瓷复合喷涂粉体及制备办法专利